临翔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临翔区地处临沧市政府驻地,位于云南省西南部,澜沧江与怒江两大水系的分水岭上,紧靠澜沧江沿岸,位于东经99°49′-100°26′,北纬23°29′-24°16′之间,东与景谷傣族彝族拉祜族自治县接壤,南与景东彝族自治县、镇沅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接壤,西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相连,北与云县交界,东西横距55公里,南北纵距83公里。总面积2652平方公里。曾名勐缅、缅宁、临沧,2004年10月18日正式更名临翔区。临翔区辖7乡1镇2个街道,93个村,9个社区,总人口32万人(2012年),总面积2652平方公里。共有彝族、白族、傣族、壮族、苗族、回族、傈僳族、拉祜族等23个少数民族分布。2011年,临翔区完成生产总值42.8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2010年增长16.1%。2000年,临沧(现临翔区)辖2个镇、9个乡:凤翔镇、博尚镇、蚂蚁堆乡、章驮乡、南美拉祜族乡、忙畔乡、邦东乡、马台乡、那招乡、平村彝族傣族乡、圈内乡。2005年,那招乡并入博尚镇,凤翔镇改为凤翔街道,忙畔乡改为忙畔街道。